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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流程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4-3-17 14:58:47

 

一、门诊补偿流程及标准
1、就诊时凭新农合卡实行即发结补,补偿费用在每次门诊总费用中直接扣减。
2门诊补偿标准:符合补偿规定的门诊费用,按50%给予补偿,每人每天补偿限额40元,年度最高补偿总额为300元,医疗救助对象及学生最高补偿总额为400元。
二、住院补偿流程及标准
(一)住院病人补偿标准:
1、起付线:400元。
2、补偿比例:总住院费用中扣除合作医疗规定的不予补偿的部分,按80%标准进行补偿,享受医疗救助对象及在校学生按90%进行补偿。
3、定额补偿:
住院分娩定额补偿标准:剖宫产每人2000元,顺产参照住院结报,但最高不超过2000元。
白内障手术住院或门诊费用每只眼定额补偿1000元。
(二)补偿办法及手续
1、补偿办法:实行即发即补,出院结账时补偿费用直接在总住院费用中扣减。
2、补偿手续:
1、合作医疗住院病人必须在入院48小时内携带参合卡和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医院住院窗口进行登记。
2、出院时需提供出院记录、参合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意外损伤病人必须另外提供新农合意外损伤病人申请表。
三、咨询投诉电话
靖江市人社局:80292316
新港城医院:84228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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