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后,应做到班班查对.
2、处理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3、临时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待医生认为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用后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再弃去。
5、护士长和办公室护士每周总查对医嘱两次。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和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摆药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药品浓度、剂量、用药方法及时间。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裂痕。
2、查输血单与血袋上标签的姓名、血型、库血号是否相等,交配报告上有无凝集。
3、查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库血号及血量。
4、输血前交配报告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5、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以备必要时送检。
(四)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l、术前准备及接待病人时,应查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
2、查手术名称及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
3、查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卡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手术前及缝合前、后核对纱布、器械等数目。
5、手术取下的标本用由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送检。
(五)供应室查对制度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及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要查对名称、消毒日期,及灭菌指示带。
3、收回器械包时,要查对数量、质量及清洁处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