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靖江市新港城医院,本站祝您身体健康!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站内搜索:
  职责制度
医疗动态
医疗制度
医疗质量
职责制度
进修管理
纠纷处理
就医指南
预约诊疗 门诊安排 就诊流程
医保新农合 住院须知 查询服务
 
交通方位 健康体检  
 
  首页 > 医疗管理 > 职责制度
特殊检查室工作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3-7-27 10:33:52

特殊检查室工作制度

 

1、            特殊检查包括心电图、脑血流图、内窥镜等。

2、            需作检查的病员,由临床医师填写申请单,必要时经有关医师检诊同意。检查前详细阅读申请单,了解病员是否按要求做好准备。危重病员检查时应有医护人员送到床边检查。需预约时间的检查应详细交待注意事项,发现有患传染病者,应排于最后检查,检查完毕后严密消毒仪器和用具。

3、            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与临床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4、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修,并对机器进行检测。

5、            各种检查记录应保管好,建立档案,经过批准和登记手续后才能借出。

 

 
版权所有:靖江市新港城医院  通讯地址:江苏省靖江市  邮政邮编:214500 
联系电话:0523-84228531  传真:0523-84228531  技术支持:靖江网络公司 <鼎禾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