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靖江市新港城医院,本站祝您身体健康!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站内搜索:
  职责制度
医疗动态
医疗制度
医疗质量
职责制度
进修管理
纠纷处理
就医指南
预约诊疗 门诊安排 就诊流程
医保新农合 住院须知 查询服务
 
交通方位 健康体检  
 
  首页 > 医疗管理 > 职责制度
中医科工作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3-7-27 10:31:14

中医科工作制度

 

1、            各医院都要设立中医门诊,开设中医病房或中西医结合病房,加强中医科建设,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药学遗产。

2、            医院中医科的病房,由中医负责管理,中医科病员的入院、出院、饮食、护理由中医决定,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请西医协助。

3、            中医可按病员病情签署诊断、病假、死亡等有关医疗证明书,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认真及时书写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

4、            对于年老经验丰富的中医,要配备水平较高的青壮年中医或西学中医师作为助手,继承并整理其学术经验,积极开展中医的科研工作。

5、            承担中医和西医学习中医的教学工作,认真带好进修、学习人员,定期开展中医学术活动。

6、            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7、            有条件的中医要开展针灸、推拿、正骨等方法。

 

 
版权所有:靖江市新港城医院  通讯地址:江苏省靖江市  邮政邮编:214500 
联系电话:0523-84228531  传真:0523-84228531  技术支持:靖江网络公司 <鼎禾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