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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消毒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3-7-27 10:30:26

隔离消毒制度

 

一、      一般隔离消毒要求:

1、            传染病房与一般病房(或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距离或有严密的隔离措施,以防止交叉感染。传染科和小儿科,均应设立单独的出入口。小儿科门诊,应设有专人进行预诊,遇有传染病可疑者立即隔离。

2、            医院的手术室、分娩室(产房)、婴儿室、传染病房、隔离观察室、血库、注射室、药剂制剂室、检验室、供应室以及可以成为传染源的处所等,均应有严格的消毒制度。医院的门诊和一般病房也应有定期的消毒制度。

3、            传染病房应备有单个房间,以便收容所需观察的病员。

4、            传染病员所住的病房,应按时消毒;用过的家具、器皿、被服、碗筷等用具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后再用。

5、            传染病员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必须经过消毒或净化后再排入下水道。

6、            工作人员进病房和门诊前,必须穿工作服。在传染病房应穿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口罩(条件许可时应穿特备胶鞋),但不得穿出传染病房,接触病员后应及时洗手。

二、      门诊防止交叉感染

1、            门诊发现传染病员时,必须按规定上报疫情。

2、            在门诊或急诊室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应立即就地隔离,进行消毒,并根据情况将患者送入传染病房、院或隔离病室。

3、            传染病员离开或死亡后,室内床单等应一律更换,并进行终末消毒(方法视病种而定)。

4、            传染病流行期间,设立临时检疫岗,对每一就诊病员,必须经过初步检查后才能挂号,可疑者进行隔离处理。

5、            放射科及理疗科应将门诊及病房病员的治疗和检查时间严格分开。

6、            病员应在指定地区侯诊、检查和治疗,不得在门诊各处走动,以防止交叉感染。

7、            门诊应设肠道传染病员的专用厕所。

三、      住院防止交叉感染

1、            接诊室(住院处):

病员进入病房前应根据情况淋浴或擦澡(危急病员须先行抢救,以后在病房内进行)、理发、剪指甲。

病员进入病房前应测体温,如遇发热的病员应判明发热原因,决定是否进入病房或入隔离室待查。

病员的服装应进行清洁处理,如条件许可,病员更换的鞋、袜、衣、裤不得与医院准备之干净服装接触。

无接诊室或住院处者可在进病房后当日进行卫生清洁工作。

2、            病房:

病员在住院期间,如发现传染病,应按隔离消毒原则处理。

病房经常保持整洁,住院病员应按时淋浴或擦澡、理发、洗头和剪指甲等。

患者用过的便盆、便壶应进行消毒,有传染病的患者(如滴虫阴道炎、肠道寄生虫病、肠道传染病等)应固定使用。脸盆、澡盆,每次用后应及时擦洗与消毒。

患者餐具用后消毒,菜具固定使用并按期消毒。

被脓、血、排泄物所污染的敷料和布类等用可靠的方法进行浸泡消毒后洗涤,必要时再行煮沸消毒,小件敷料可焚烧处理。

患者的衣服、被单、枕套等应定期更换,必要时随时更换。

有传染病可疑的衣物或污脏之大衣、毛毯、被褥、枕套及报纸书刊等应用日光曝晒或用其它方法消毒。

打扫厕所的清洁工具与打扫其它场所的工具应严格分开。

3、            传染病房(或隔离病室)

传染病房的设立应尽量集中,不得与居民住宅或职工宿舍设在同一院内。

遇有急性传染病,应暂为隔离,并尽快转送传染病院,当地无传染病院的应按急性传染病隔离措施处理。

每一病房只能收治同一病种的传染病员。如确有困难,可安排在房间的一角,用屏风隔开,同时实行床边隔离。

患者不能随意离开病房,得到医师许可者,可在指定范围内活动。

传染病患者一般禁止探视,特殊情况须经医师或护士长决定。

进入传染病房须穿隔离衣,遇不同病种应更换隔离衣。

胃肠道传染病员的便盆、便壶应固定专用,并严格消毒。

传染病房的地面和墙壁应注意消毒,病员出院或死亡后,病房和用具须作终末消毒(处理方法视病种而异)。

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大便培养、大便常规检查、咽喉培养。工作人员患有传染病,特别是呼吸道传染病,隔离观察,直到检疫期满为止。

四、      病员衣物用品污染物的清洗消毒:

1、            污物应放置于指定地点,污物箱、痰杯等应带盖,并经常消毒。处理人员应注意安全,避免污染。

2、            各种污物应经指定路线送出,传染病房的垃圾、痰及大便纸一律焚毁。一般病房垃圾可倒入垃圾箱内。

3、            化验室、病理室等检验物、标本的处理,均应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

4、            传染病房污衣、被等必须包好,再送洗衣房,先经过浸泡消毒冲洗后,再进行煮沸消毒。

5、            洗衣房应将有传染性的衣物、被服等附上明显标志,与一般衣服分开放置和处置。

6、            芽孢细菌(破伤风、炭疽、气性坏疽等)感染患者的衣物应用间歇灭菌法消毒。

7、            供应室必须将清洁无菌与污染物品绝对分开,凡经传染病员或可疑者使用过的医疗器械应包好并有明显标记,及时进行单独消毒处理。对高压消毒器应每次进行指示剂消毒效果检查,定期进行细菌培养测定。

8、            对洗净消毒过的衣物、被服,定期采用细菌培养,并登记备查。

9、            医院的洗衣房应建立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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