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图书管理制度
1、 图书室开放时间,除每日办公时间外,每星期日及晚上亦要适当开放。
2、 凡院内职工、进修实习人员借书,必须遵守图书室一切规定,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
3、 每次借书不得超过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阅览的图书、报刊或其它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4、 必须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应按规定赔偿。
5、 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购买、登记、整理、收集、分类编号装订图书、杂志和报纸等。
6、 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方便查阅。
7、 图书室必须保持清洁、安静,医院图书室和阅览室分别开设。
8、 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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