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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3-7-27 10:19:28

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1、            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            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妥善保管。临床各科要填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3、            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及医技人员科室工作数量和质量等。

4、            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            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报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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