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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3-7-27 10:19:11

病案管理制度

 

1、            医院必须建立病案室,负责全院住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            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应定期收回登记并注意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索引卡片,按要求装订成册,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            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院外医疗单位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须持有介绍信,经医务科批准,可以摘录病史。

4、            住院病案原则上应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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