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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前教育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3-7-27 10:13:34

岗前教育制度

 

1、刚分配来院的大、中专毕业生,在上岗前都必须接受岗前教育;本院工作人员岗位、职务、职称升迁调动而在履行新工作岗位职责前,也必须接受岗前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得承担新的岗位职责。

2、对新分配大、中专毕业生的岗前教育应首先由医院负责人就单位基本情况作概括介绍,包括优良传统和集体荣誉感、职业荣誉感等方面的教育,其次有关科室负责人和上级医师应就即将进入的具体岗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作进一步培训教育,包括示范教育。

3、对个别工作升迁调动人员,则由上级医师或部门负责人按级进行教育,就新任工作的一般状况、应注意掌握的有关要素,以及区别于原任工作的特殊性等问题予以岗前教育。

4、教育者应根据不同的被教育对象制定出相应的施教方案和内容,教育责任落实到人,记录资料完整。医院应根据本院特点,制定具体详细的岗前教育培训教材。

5、岗前教育的内容要具体而详尽。大体应包括医院的概况和发展历史、政治思想教育、医德规范教育、院内感染控制教育、新岗位的要求以及如何履行职责等方面。

6、岗前教育时间一般安排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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