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巾帼示范岗"
医德医风群众监督制度
1、 医院设监督台,公布医务人员的姓名、职称、工号和主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开接收群众的监督。实行亮牌服务。
2、 门诊、病区分设意见箱、举报箱;各科室、病室设意见簿、差错事故登记簿;医院设监督电话。定期检查,认真研究处理群众意见。
3、 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4、 聘请医德医风社会监督员,每季召开一次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5、 每月召开病员及家属座谈会一次,倾听他们对医务人员服务质量和工作作风的意见。
6、 每半年搞一次医德医风情况的追踪调查,发现问题要认真查处,对先进要及时予以表扬和奖励。
7、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一切医疗记录、检查数据必须如实记载和报告;发生失误、差错要如实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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