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部主任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护理、预防、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
2、 组织制订门诊部的工作计划,经院长、分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 负责领导、组织、检查门诊病员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病员的会诊和抢救工作。接收大批外伤、中毒、传染病员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 定期召开门诊系统会议,协调各科关系,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医护常规技术操作规程,整顿门诊秩序,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简化各种手续,方便病员就医。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处理差错事故。
5、 负责门诊医务人员到所属地段工厂、机关、学校建立家庭病床,搞好预防保健和爱国卫生运动。
6、 负责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教、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等工作。
7、 领导所属人员的业务训练,妥善安排进修、学习人员的工作。
8、 领导接待和处理门诊方面的群众来访、来信工作。
门诊部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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