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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3-7-27 9:23:44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各科室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二线医师。

2、值班医师必须在上班前30min到达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做好床前交接,全面详细了解危重患者情况。

3、各科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患者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准备,值班医师对危重患者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接班簿。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和二线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若患者病情有变化应立即诊查患者,如到其它科室会诊必须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每日晨交班会上,值班医师将患者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代清楚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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