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城医院转院流程
1、因本院专业限制,对不能诊治需转院的病员,要经科内讨论或科主任同意,由医务处预先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晚上、节假日,应向总值班汇报,由总值班负责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转院。
2、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有导致病情恶化以至死亡可能,应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再行转院。重危病员转院时,科室应派医护人员护送,并随带病史摘要。转院之前,经治医师要与患者或代理人谈话,说明途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及意外,在取得患者或代理人同意及理解后,在医患沟通书上签字。
3、如病员病情危重,不允许立即转院,而病员或代理人坚决要求转院,则应向他们详细说明病情及途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并将谈话内容详细记载病程录,并由病员或代理人在自动出院医患沟通书上签字后,院方可准予病家将病人带走。
|